資訊局建議公務業務傳達方式與注意事項,請參閱附件。

建議公務業務傳達方式與注意事項 

使用情境 傳達方式 注意事項
府內特定對象、內部系統通知
  • TaipeiON即時通
  • 公務EMAIL
  1. 儘量使用TaipeiON即時通轉達。
  2. 僅開啟自身相關之信件。
  3. 留意寄件者署名、電子郵件是否跟原本不同。
機關內、跨機關對象的周知/傳閱
  • TaipeiON公告
  • TaipeiON文件傳閱
 
科室提醒或通知
  • TaipeiON即時通
  • TaipeiON公告
 
府外來文請機關轉知、公告
(如法規轉知或教育訓練轉知)
  • 公文函轉
  • TaipeiON公告
  • TaipeiON文件傳閱
 
機關內、跨機關對象的調查
(如問卷調查、員工投票、滿意度調查)
  • TaipeiON意見調查
 
外部聯絡人
(如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、廠商聯絡人)
  • 公務EMAIL
  1. 請注意郵件之來源的正確性,僅開啟自身業務範圍或外部已知對象寄發之信件。
  2. 公務郵件信箱與私人郵件信箱區隔使用。

使用公務電子郵件注意事項

情境 說明
私人用途之網站註冊
  1. 請勿以公務電子信箱註冊非公務用網站,如購物網站。
  2. 私人註冊密碼勿與公務帳號密碼相同。
私人訊息
  • 私人訊息勿以公務電子郵件傳遞,以免造成混淆或誤判。
公務機密信件
  • 公務機密信件不得逕行轉發至非公務信箱
請依「臺北市政府員工使用資通訊裝置應注意事項」第7條規定,使用公務電子郵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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