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子郵件社交工程被受誘成功的同仁將需參與民政局/資訊局的相關課程。
1. 依據本府「113年防範惡意電子郵件與行動裝置簡訊社交工程演練作業說明」辦理。
(1) 時間:113年8月1日(星期四)下午2時30分至3時30 分。
(2) 地點:本府市政大樓N201多功能教室(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北區)。
(3) 參加對象:開啟測試郵件所附連結或檔案者及簡訊受誘人員。
(4) 出席人員當天使用TaipeiON或台北通簽到。
1. 依據本府「113年防範惡意電子郵件與行動裝置簡訊社交工程演練作業說明」辦理。
(1) 時間:113年8月1日(星期四)下午2時30分至3時30 分。
(2) 地點:本府市政大樓N201多功能教室(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北區)。
(3) 參加對象:開啟測試郵件所附連結或檔案者及簡訊受誘人員。
(4) 出席人員當天使用TaipeiON或台北通簽到。